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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简介

  近年来,中国洗涤用品工业每年保持着6%以上的高速增长,但是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产品质量趋于低档化;技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等问题。

  为此,在行业内推广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技术和装备在行业发展中就显得由为重要。为促进中国洗涤用品工业产业装备升级换代和行业稳定、持续发展,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洗协”)于2014年4月18日,成立了中洗协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于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作范围:

  (一)开展对本行业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交流工作,向政府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研讨本行业装备技术发展、收集国内国际先进技术装备的信息,推广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与改进,提出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建议,并参与相关活动。

  (二)组织推动洗涤用品及相关产业的工业生产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本行业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横向经济联合事项,为本行业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市场活动进行协调和服务。

  (三)组织举办本行业全国性技术装备展览(销)和技术交流活动,编印本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动态,开展本行业技术咨询、转让。

  (四)发展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考察交流活动。为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在对外出口、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提供信息和服务。

  (五)接受政府和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的委托,承办与洗涤用品及相关产业的工业技术和装备有关业务。

  二、组织架构:

  (一)常委会由5-7名常委组成,每届常委任期五年,由常委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每届任期五年。

  (二)常委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1名副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聘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下设技术应用、专有设备、公用工程三个专业组和信息统计中心(组)、编辑部,由常委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组长1名。根据行业的发展适时成立其它相应专业组。

  (四)秘书处设在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下设专家委员会,由在中国境内从事洗涤用品技术装备的应用、生产、营销、科研、设计和教学的专家组成,为完善自身组织建设,规范专家职务行为,为发挥充分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专家委员的资格与条件

  1. 从事洗涤用品行业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程设计、技术咨询、生产、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业务能力,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或生产管理经验,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和综合能力。

  2. 遵守《中国洗协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洗协及国家相关规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敬业求真,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3. 密切关注中国洗涤用品工业行业的发展,积极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4. 获得过相应的国家、地方或行业优秀项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者优先。

  5. 身体健康,年龄适宜,一般不超过65岁,经主任委员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6. 所在工作单位支持认可。

  第三条 专家享有的权利

  1. 向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 对专家委员会的决定保留个人意见。

  3. 获得专家委员会提供的相关业务资料。

  4. 应邀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活动和会议。

  5. 依法获取相关报酬。

  6. 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

  7. 其他合法权利。

  第四条 专家应承担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洗协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

  2. 承担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工作,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3. 向专家委员会提供与所承担业务相关且可公开的信息。

  4. 遵守政府、企业等相关方(服务对象)的保密制度。

  5. 不得从事有损专家委员会声誉的活动。

  6. 未经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许可专家不得私自以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专家名义进行技术服务活动。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不得超越政策规定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

  第五条 专家的职责范围

  专家应根据《中国洗协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本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任务承担相应的职责,在授权的范围内参与相应的业务工作。

  1. 参与起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行业政策及相关管理、技术文件。

  2. 参与相关专业课题(项目)的研究和审查。

  3. 参与行业内标准化、检测、认证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4. 参与国内外专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5. 参与相关研发、评价、推广、普及、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6. 积极撰写有价值技术论文,引导或支持行业发展。

  7. 参与相关业务宣传活动。

  8. 参与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其它业务活动。

  9. 参与和完成行业协会临时布置的紧急事宜。

  第六条 专家的聘任与解聘

  1. 申请人向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提出申请,按规定递交相应材料,填写《技术装备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2.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秘书处负责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并报主任委员审批。

  3. 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后,即被聘为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专家。

  4.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向专家颁发《聘书》,作为证明专家身份的证件。

  5.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将在聘专家名单和相关信息在协会网站公布。

  6. 在聘专家因故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的,由本人提出,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批准后解聘。

  第七条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专家聘期五年。

  第八条 专家日常管理

  1. 专家应妥善保管《聘书》,遗失须及时报告。

  2. 专家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技术装备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3. 专家以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专家的身份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应事先征得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主任同意并备案。

  4. 专家参与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或专家委员会推荐的专家服务工作,应遵守相关的规定。

  5. 专家不实行坐班制,因故不能参加相关活动时要请假。

  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报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备案。

  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由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负责解释。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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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经 2019 年 10 月 24日,中国洗协表委会第二届全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修订)

  第一条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经民政部批准,隶属于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洗协),由在中国境内从事洗涤用品技术装备的应用、生产、营销、科研、设计和教学的成员单位组成。

  第二条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执行中国洗协章程,在中国洗协理事会的领导下,努力做好为企业和行业服务,起到企业与政府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促进行业技术与经济的发展。

  第三条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1. 做好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反映会员的要求,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行业的正当利益;

  2. 开展对本行业调查研究、信息收集和交流工作,向政府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研讨本行业装备技术发展、收集国内国际先进技术装备的信息,推广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与改进,提出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建议,并参与相关活动。

  3. 组织推动洗涤用品及相关产业的工业生产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本行业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横向经济联合事项,为本行业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市场活动进行协调和服务。

  4. 组织举办本行业全国性技术装备展览(销)和技术交流活动,编印本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动态,开展本行业技术咨询、转让,建立行业网站,提供行业交流沟通平台。

  5. 发展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考察交流活动。为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在对外出口、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等方面,提供信息和服务。

  6. 接受政府和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的委托,承办与洗涤用品及相关产业的工业技术和装备有关业务。

  第四条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组织机构

  1.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由全体会员单位组成,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听取和讨论技术装备委工作总结及计划,交流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探讨行业性问题等。

  2.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大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和常委单位,各单位推举一名负责人担任主任、副主任和常委委员,上报中国洗协批准备案,每届任期五年。

  3.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秘书长,由主任、副主任和常委委员提名聘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4.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可聘请长期从事本行业工作,并愿为行业做出更大贡献的学者、专家以及离、退休的老同志为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名誉委员或顾问。

  5. 主任及常委单位负责人若在届期内脱离原单位或退休,应由原单位及时向秘书处提出更换人选,由主任委员确认后报中国洗协备案。

  第五条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凡是从事洗涤用品行业技术装备的应用、生产、营销、科研、设计和教学的并已加入中国洗协的单位,均可成为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会员,各单位推举一名负责人为会员单位的代表。

  2. 尚未加入中国洗协的单位,承认并履行技术装备委工作条例,愿参加技术装备委活动的单位可先参加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活动。同时须尽快申请加入中国洗协成为洗协的正式会员,成为技术装备委的会员单位。

  3. 行业内做配套、成套和总包的项目,同等条件优先推荐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会会员单位。

  4.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5.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的会员在中国洗协网站装备制造板块进行企业宣传。

  第六条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常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常委单位每次会议可安排进行企业宣传,减免两人会务费;

  2.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常委单位在中国洗协网站装备制造板块拥有固定宣传页面;

  3. 组织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常委单位参加相关协会的装备展览;

  4. 组织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常委单位在相关行业刊物进行企业宣传;

  5. 组织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常委单位到典型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拓展新行业的产品市场;

  6. 政策性意见收集时优先采纳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常委单位的建议。

  第七条 本工作条例,经全体会员讨论制定修改,通过后生效,报中国洗协备案。

  第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国洗协技术装备委。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名单

  主任委员:

  王军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

  张燕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理事长助理

  吴惠平 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副院长

  杨效益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副院长

  顾问:

  邢培栋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纪委书记

  秘书长:

  袁路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化工工程部主任

  常委单位:

  江苏约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得利时泵业有限公司

  江阴宇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福斯特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洗协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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