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费收取管理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是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收取会员享受基础服务的款项。
第三条 会费收取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
第二章 会费的标准和收取
第四条 会费标准
(一)会员单位:3000元 / 年;理事单位:5000元 / 年;
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 / 年;
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 / 年。
(二)个人会员免交会费。
(三)大专院校和地方协会单位会员免交会费。
第五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会费收取。本会会费可按年度缴纳,也可一次性缴纳五年。新入会会员应在批准入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会费。
第六条 会费减免
当年交纳会费确有困难者,应向本会秘书处提出减免申请,经本会秘书处批准,可适当减免。无故不缴纳会费达 2 年的会员单位,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七条 会费可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本会帐户,收款后开具由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会费由本会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收支管理,建立会费收支账目,编制会费年度预算,严格会费支出审批,坚持把会费用于服务会员。
第九条 会费用途如下:
(一)行业咨询、信息统计、经济运行;
(二)行业课题研究;
(三)办公用房支出;
(四)办公用品采购;
(五)工作人员酬劳;
(六)会员证书制作;
(七)开展表彰和奖励;
(八)公益性支出和慈善捐赠;
(九)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会费的监管
第十条 本会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审计机构审计。
第十一条 按时进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提交《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报表》,接受民政部、财政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会费收支管理情况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会收取会费的帐户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户名: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账号:0200053409014400549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秘书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第九届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